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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校园网接入服务及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日期:2015-05-26 点击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接入服务与收费管理工作,结合我校校园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CERNET以及学校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维护网络的安全,同时应服从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的管理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 适用范围:陕西科技大学校园网络覆盖的所有楼宇、区域。

第二章校园网用户守则

第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用户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以及任何其他活动负责,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网络上软件和其他信息资源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严格按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分配的上网参数上网,对与所用接入端口有关的所有网络活动承担全部责任。在所接入校园网的端口上,不得发生或出现以下行为:

1) 私自接纳他人通过自己管理的端口入网或架设代理服务器或NAT服务器等,为其他用户提供上网服务;

2) 私拉乱接网线、使用不合格的网络设备或线缆入网;

3) 偷盗他人帐号、密码、IP地址或MAC地址上网;

4) 对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和设备进行非法扫描、非法攻击;

5) 故意或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是指用户计算机感染计算机病毒后,用户未发现或未处理,导致计算机病毒通过网络攻击其他用户);

6) 其他有损校园网管理和运行的非正常使用网络的行为。

第六条 校园网帐号不得转让,不得随意更改IP地址,如果没有分配固定IP地址的全部设定为自动获取。

第七条 校园网帐号密码必须自行保管并注意保密,如被他人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出现违法行为,由帐号持有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于违反本守则的用户,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将通知其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将暂时停止其对网络的访问。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有关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帐号申请

第九条 校园网用户帐号的申请,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学生帐号:随入学手续一卡通帐号办理开通;

2)办公帐号:按规定填写帐号申请表,需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办理开通;

3)教职工帐号:依据学校现行相关执行办法办理开通。

第十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上网帐号与个人信息绑定,采取实名制上网。

第四章校园网收费

第十一条 收费原则

1)合理收费、维持运行、控制浪费原则;

2)鼓励使用、发挥效益、服务教学管理原则;

3)校园网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向CERNET及电信运营商缴纳的带宽费用、光缆链路租用费以及校园网日常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 计费模式:校园网服务各项费用均采用开户预交和按期结算的办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费用类别

教职员工用户

学生用户
(教育科研网)

办公用户

家庭用户

青教公寓

初装、开户费

300元(提供10米以内网线, 1对水晶头)

校园网免费,出访教育科研网本科生每月限5G流量,研究生在网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限流量。

免费

基本使用费

30元/月/帐号,或 1分/分钟
(默认带宽8M,2个连接)

注:教职员工个人用户若一次性预交一年的网络基本使用费,可优惠 30元,全年共330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列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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